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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平安上路 | 使用伪造驾驶证、变造车牌都逃不过蜀黍的火眼金睛

发布人:交警支队 2017-11-29  阅读人次:1  【字体:
 机动车驾驶证、号牌

是辨认车辆

违法的重要证据之一



但是

仍有一些司机

心存侥幸

故意污损、遮挡、变造号牌

甚至伪造驾驶证


蜀黍告诉乃们

这是很严肃滴



案例警示

201710201622分许,民警在古武闽赣省际检查站查纠一辆赣B91966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违法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陈某驾驶证存在异常。经甄别和公安网信息核查确定驾驶证系伪造。经调查,陈某交代其去年因违法被吊销驾驶证后,在网上花数百元办了一张假证想暂时蒙混过关,没想到第一次上高速就被识破。民警依法对陈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201710221808分许,宋某某驾驶由车号皖G83005变造为C8300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长深高速公路由浙江庆元往福建松溪方向行驶,在浙闽收费站广场将黑色胶带撕下,途经长深高速公路松溪闽浙省际公安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并将其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记12分。



乃们知不知道

伪造驾驶证、

变造车牌的后果


福建交警温馨提示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一些违法人员利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等隐匿车辆的真实信息,甚至驾驶无机动车号牌车辆,逃避公安机关监管和处罚;以及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延误伤者抢救时间,并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困难,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3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涉及其他违法车辆上路,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不管你再怎么变脸

都逃不出蜀黍的火眼金睛